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《關于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的復函》
建辦市函〔2017〕651號
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:
你廳《關于申請將我區列為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省份的請示》(桂建報〔2017〕86號)收悉。經研究,現函復如下:
同意你廳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。請按照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7〕19號)要求,借鑒國際先進經驗,因地制宜,改革創新,健全全過程工程咨詢管理制度,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,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企業,推進試點項目的組織實施,積極穩妥地開展試點工作。試點工作進展和取得的經驗請及時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
2017年9月15日